沐鸣2平台教學樓管理規定
發布時間: 2023-03-18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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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鸣2平台教學樓管理規定
(2007年8月10日院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一、教學樓紀律要求
1.為保證良好的教學秩序,教師授課考試期間,未經教務處允許👱🏿,任何人不得以工作或其他借口隨意進人教室或隔門同教師🎙、學生進行聯系🤏🏼。
2.教學樓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嬉笑打鬧🏂🏿。
3.樓內不準打球、扔球🎯、玩麻將🏃♂️、打撲克🚣🏻。未經學院批準,不準在樓內跳舞🏊🏿♀️、聚餐🎰、開聯歡會等活動👨🏿🍳,播放錄音機🤶🏽、電視等不能影響他人學習和工作💝。
4.學生不準無故拉電閘🪇、亂扔燈具、嚴禁使用學院不允許使用的電器(電爐、電熱杯、電水壺、電吹風🛂、電熨鬥等)©️,節約用電🤩、用水,做到人走鎖門、人走關燈。
5.要愛護公共設施🤲🏿🤙🏼,不亂倒垃圾🫵、臟水,不在墻壁👨🏽💻、門窗和桌椅上書寫、刻畫和貼標語、告示、大小字報。
6.學生不準在樓內吸煙🌩,不準隨地吐痰📪、吐泡泡糖🧙♂️、扔紙屑、果皮或其他雜物。
7.晚自習結束,一切非專職管理人員,應主動離開教學樓,不得拒絕管理人員的督查。
8.師生出入教學樓必須儀表整潔🤒,不準只穿背心🧑🏿🦱、短褲、拖鞋進人課堂🥸。
二、教學樓衛生要求
1.各班教室、走廊衛生負責區,堅持每天認真清掃,保持清潔。
2.教室裏桌椅、物品擺放整齊,桌面🔒、墻上無雜物👩🏻⚖️。地面幹凈,無垃圾,門🥨、窗☀️、玻璃亮凈🙇🏻♂️、無灰塵。
3.學生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在教室🦋、走廊、操場吃零食,不亂丟瓜果皮核和廢紙,不隨地吐痰。
4.堅持每周一次大掃除🧔🏻♂️🏄,不留死角,並定期進行樓內的衛生消毒,保證教室及樓道幹凈👨🏿🌾、整潔、空氣流通🍇、環境舒適。
5.各專業要每日按時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要列入班級考核之中2️⃣。
6.學生處、學生會要經常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比,結果列入各專業考核當中🕵🏿。
附件:沐鸣2平台學生獎勵評審實施細則
第一條 個人獎勵條件
(一) 凡在籍全日製學生具備以下條件者,均可申請各獎勵項目的評定:
1、堅持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愛國愛校、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3、學業優良,身心健康;
4🤒、優秀學生幹部須熱愛社會工作,熱心為同學服務,有吃苦耐勞精神🫡,有組織管理能力,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
5🧑🏿🎤😹、優秀畢業生的評選,須連續兩年獲得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光榮稱號🙇🏿🚶。
(二)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沒有資格參與榮譽稱號🕜,一💨、二✋🏿、等獎學金的評選:
1、單科成績在70分以下者;
2🏄🏻♂️🫎、每學期出勤率低於95%者🌉;
3、受院、專業級通報批評及校紀處分者。
(三)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沒有資格參與單項獎學金的評選🙉:
1、受院級以上通報批評及校紀處分者;
2、單科成績不合格者➡️;
3、無故不參加院、系大型活動者;
4、每學期出勤率低於90%者。
第二條 先進班集體獎勵條件
1、自覺遵守《高等沐鸣2學生行為準則》🎀,無違紀現象🐑;
2➝、班風良好,具有一個堅強團結、密切聯系學生、以身作則、積極肯幹、思想活躍的班委會和團支部🙇🏿♀️,全體同學思想素質較高,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3🥂、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形成良好學風🤶🏼,班級學習成績及格率達85%以上🚽⌚️;
4、積極參加學院組織的各種知識競賽等活動,召開主題班會及時並有特色。積極配合院(系)的各項活動(勞動),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參加各種比賽成績突出🧑💻,班團活動有特色,活動有記載➜,活動氛圍好;
5💎🪘、班級衛生管理工作嚴格有序,在學院和學生處紀律🏵🟪、衛生檢查中獲優秀班級次數50%以上👼🏼🐈;
6、各門課程課堂和自習出勤率達90%以上,考風嚴謹🕵🏻♀️,無作弊現象,班級的各項製度健全。
7🎅🏼💁🏿♂️、班級出現以下現象不予參加評選:有嚴重違紀現象👑,造成不良影響的,班級無文明寢室的;院(系)集會和集體活動秩序差的。
第三條 單項獎獎勵條件
(一)社會工作獎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均可申報此項獎學金☂️:
1🤷🏼♀️😿、擔任院(系)團組織🤷🏽、學生會、學生管理服務組織、社團組織🧝🏿♀️、班級寢室等學生組織的幹部👉🏼,連續工作滿一年,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工作認真踏實🦸🏻♂️,樂於為同學服務,取得突出成績🍈;
2、在沐鸣2精神文明建設中有突出貢獻✊,取得顯著成績;
3🦹🏻♀️👨🏻🎨、在國家🪭、省🧍🏻♀️、市舉行的大型文體活動中有突出成績,為學院贏得榮譽。
(二)社會實踐成果獎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均可申報此項獎學金🤹♀️:
1、出色完成社會實踐任務,其成果(如調研報告)被有關部門或科研項目采用🧂。
2、在專業實習中表現突出,成績優異🏊🏼♂️。
(三)美德風範獎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均可申報此項獎學金🧼:
1、在維護校風校紀、建設精神文明和見義勇為等方面有突出表現;
2、在校內外有助人為樂💊、拾金不昧、舍已救人等突出事跡🍁。
第四條 獎勵標準及評比比例
獎學金標準及評比比例根據沐鸣2實際經濟情況每年製定🤷。
第五條 獎勵原則
(一)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
(二)公平、公正、公開;
(三)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擇優評定;
(四)獎學金與物質獎勵不可兼得,證書可兼得。
(五)各項獎勵均以學院名義發布表彰決定。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學院名義表彰或印製有關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