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沐鸣2平台(以下簡稱沐鸣2)財務會計管理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沐鸣2各方面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製度》及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沐鸣2的特點,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會計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條 沐鸣2財務會計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製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沐鸣2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出資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沐鸣2財務會計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沐鸣2資金;合理編製沐鸣2財務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製和管理;科學配置沐鸣2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製度,規範沐鸣2經濟秩序🤷🏻♀️🕣;如實反映沐鸣2財務狀況🧎🏻♂️🩻;對沐鸣2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製
第一條 沐鸣2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製😔,即在沐鸣2董事會的領導下👨👧,建立健全預算管理製度、業務指導、培訓工作由業務主管部門組織。
第二條 沐鸣2設置財務處,在董事會的領導下,管理沐鸣2的各項財務工作,不得在財務處之外設置同級財務機構。
第三條 沐鸣2財務人員的任免必須經董事會同意,不得任意調動或者撤換👩👩👧👦🍎。財務人員的調入🤼♂️、調出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章 財務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一) 財務處負責人崗位職責
第一條 在沐鸣2董事長領導下,負責沐鸣2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全面工作💲,進行經濟核算和分析🚶🏻➡️。
第二條 遵守國家法規👴🏻💥,擬定沐鸣2財務會計製度👨👧,具體領導沐鸣2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根據《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製度》等法規👊🏿,結合沐鸣2的特點🧘🏿♂️,組織製定適合沐鸣2的各項財務製度。要隨時檢查各項製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反財經紀律、財務會計製度的情況,要及時製止和糾正重大問題要向董事長報告👩🍳⛈,要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地修正和完善沐鸣2各項財務會計製度❔。
第三條 編製和執行年度財務預算,組織籌集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按年、季、月編製財務預算❎,並監督執行。編製沐鸣2資金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四條 組織沐鸣2經濟活動分析🙍🏿♂️,參與管理、決策。按月、季、年分析預算(計劃)的完成情況,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管理的建議和措施。參加日常管理會議,參與決策,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預計經濟前景。
第五條 參與審查合同📯,維護沐鸣2利益🧑🏼🌾👱🏽♀️。審查或參與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的簽訂,加強事前監督。
第六條 提出財務會計報告🤾🏽♂️,匯報財務會計工作。負責按規定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沐鸣2董事會報告財務狀況🪬,以便進行決策。要按照會計製度和有關規定,認真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報表,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並及時按規定報送有關人員。
第七條 組織會計人員學習,考核調配人員𓀓🏊。要建立學習製度👷🏽♀️,組織會計人員學習業務技術🧑🏿🍳,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定期召開專業研討會,研究工作問題📠。製定對會計人員的考核辦法,按期進行考核,參與研究會計人員的任用與調配,提出建議👩🏿⚖️。
第八條 負責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歸檔管理工作🏡,並對到期會計檔案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第九條 負責組織起草財務會計方面的管理製度及有關規定。
第十條 完成沐鸣2領導臨時布置的各項工作。
(二) 會計崗位職責
第十一條 在財務處負責人領導下,準確🧜♂️、及時地做好財務結算工作,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填製和審核會計憑證,登記明細帳和總帳。
第十二條 根據國家財務會計法規規定📝,結合沐鸣2特點,負責擬定沐鸣2會計核算的有關工作細則和具體規定,經批準後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 參與擬定財務計劃👨🏼🔬👩🏿🎓,審核🚻、分析🧌、監督財務預算(或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十四條 正確計算收入、支出、結余 🤛🏼,具體負責編製沐鸣2月度、季度會計報表年度會計決算及附註說明等工作🧗🏻♂️🏝。
第十五條 負責沐鸣2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按月正確計算固定資產折舊,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資產盤點工作🏃♀️➡️,並按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負責沐鸣2有關稅金的計算、申報和解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財務審計工作。
第十七條 負責會計監督,根據規定的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審核費用發生的審批手續是否符合沐鸣2規定👨👦。
第十八條 及時做好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資料的收集🆖、匯編、歸檔等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 主動進行財務分析和評價⚈,向領導提供及時🧑🏿🏫、可靠的財務信息和有關工作建議。
第二十條 協助財務處負責人做好部門內務工作🙅🏻♀️,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 出納崗位職責
第二十一條 在財務處負責人領導下🧑🏻🦽➡️,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沐鸣2財務會計製度的有關規定,認真辦理提取和保管現金,完成收付手續和銀行結算業務👩🏻🦯。
第二十二條 負責辦理銀行存款🟨、取款和轉賬業務。
第二十三條 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保證帳證相符、帳款相符⬜️🤸♀️、帳帳相符🕛🃏,發現差錯及時查清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