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單位:
根據《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啟動2024年度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招標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在文化傳承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和在新時代推動東北全面振興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學術導向,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部署🥷🏿,以吉林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點👩🏿🔬、難點、關鍵、熱點等現實問題為主攻方向,以應用研究為主要形式🤷🏿,為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推動吉林全面振興取得新突破,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吉林提供有力智力支持📁。
二、申報範圍及申報條件
(一)申報範圍
省內高校、黨校、科研單位🗻、黨政部門🏊🏼♀️、省社科聯所屬學會、市州社科聯及省內其他工作單位的社會科學研究者或具有研究能力、承擔相關工作任務的工作人員,均可申報。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人條件
項目申報人需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思想極端、學術不端記錄。
(2)具有相關領域研究基礎和代表作,具備深入實際調研能力,或長期從事相關實際工作,具有獨立研究能力💠;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承擔實質性工作👨🏿🏫。
(3)一般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現任黨政部門正處長及以上職務⏯;為支持青年人才成長🚴♀️,允許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不具備上述條件🥈,但已取得博士學位或在職攻讀博士學位者申報😮🫅🏼。
項目申報人需遵守如下規定:
(1)以申報人身份每年只能申報1項智庫項目🧑🏼🔧。
(2)在研智庫項目未結項者,不得以申報人身份參與項目申請👨🏼🚒。
(3)不得將選題、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報材料以不同申報人的名義重復申請。
(4)不得以其他本省省級科研項目(含省社會科學規劃基金項目🤛🏿、省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省高校科研規劃專項、省科技創新智庫專項等)的選題論證材料,尤其是已立項項目材料🤛🏽,用以申報本項目。
(5)一經立項⇨,申報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的選題及論證材料,重復申報其他本省省級項目。
違反本條(4)、(5)條款者🧑,將撤銷立項,取消後續3年申報資格。
2.申報人所在單位條件
(1)在相關領域具有公認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
(2)應設有科研管理和財務管理或履行相應責任的職能部門,對申報人的申報材料、研究過程😭、資金使用、支出績效目標等履行審核👱🏿、管理責任,承擔信譽保證。
(3)提供開展項目調查研究工作的必要條件✹。
三、選題來源及資助額度
(一)選題來源
1.指南題目(見附件1):由黨政部門領導、實際工作部門、專家庫各學科專家提出🫳🏻,經專家組篩選整合後確定。
2.自選題目🖐:申報人需聚焦中央、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兩會”精神🕥、省委十二屆四次全會精神和《吉林省政府工作報告》等內容🙇,結合《中共吉林省委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吉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綜合考慮各自的研究專長和本項目的研究時限、結項要求等擬定。
(二)資助額度
每項3萬元。
四、結項要求及研究時限
(一)結項要求
本項目須完成《申報書》填報的中期成果🙅🏿、最終成果和經費支出績效目標方能結項。其中中期成果為1篇3千字左右的咨詢報告、對策建議等🪳🫢,最終成果為1篇2萬字以上的研究報告、調查報告或規劃、方案等。
項目結項前🦫,中期成果需及時上報廳局以上黨政部門或相關領導🛂,中期成果和最終成果均不可單獨公開發表或在其他形式公開出版的成果中使用🎒;項目結項後,鑒定結論為“不宜公開發表”的🙅🏼,須符合公開發表條件後方可單獨公開發表或在其他形式公開出版的成果中使用。
(二)研究時限
本次發布的招標類項目🙎🏻,時效性較強😿。項目負責人要根據具體題目情況及時上報🫅🏽、提交相關成果◻️。一般情況下🌕,須在立項之日起4個月內上報、提交中期成果;8個月內提交最終成果,並同時辦理結項手續。
五、評審程序
初審以《申報書》活頁盲評,通過率原則上不超過立項總數的140%;復審根據選題方向分組評定🤶,原則上等額推選♾;終審由省社科聯黨組對專家評審結果進行審議;申報人須全程回避;終審結果須在吉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六🧑🏻🚀🧙🏼♂️、申報材料及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1.申報人須按照《申報書》的填寫要求🏋🏿,信守學術誠信、遵守學術規範,認真🚴🏽♂️、完整填寫項目《申報書》及活頁(見附件2、3)🎆👩🏼🚒,一式4份🌭,並以光盤形式復製1份,統一交至繼續教育處。
2.繼續教育處需審核《申報書》及活頁基礎信息的真實性,填寫《申報書》中的單位意見,加蓋公章(電子版不必用印)🧚♀️⛹️♂️,並完成1份《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項目申報匯總表》(見附件4)的填寫及光盤復製工作。
(二)申報要求
1.本項目不受理個人申報。
2.申報人於2024年4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繼續教育處,紙質版1份,電子版發送至314275995@qq.com,光盤1份。
七、其他事項
(一)本項目申報及評審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本年度立項項目👨🏽🦲⁉️,研究工作按《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執行;經費使用依據《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三)立項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信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結項時間等事宜,須填寫《事項變更審批表》一式2份👨🏻🚒,經項目管理辦公室批準後方可執行🤴🦤。
(四)聯系地址😀:繼續教育處2號樓B區409室
聯系人:孫巍
聯系電話🫏💹:15543538764
郵箱:314275995@qq.com
附件1🍢:2024年度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招標項目指南題目.doc
附件3©️:《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項目申報書》活頁.doc
附件4:年度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項目申報匯總表.docx